【活力中国】除夕年夜饭预订火热 外卖、预制菜也迎来销售高峰******
中新网1月18日电(中新财经记者 谢艺观)“万物迎春送惨腊 ,一年结局在今宵。”除夕的“脚步”越来越近,年夜饭预订火热起来。
据中新财经记者了解,北京一些知名餐馆除夕年夜饭销售紧俏 ,部分“老字号”的除夕年夜饭包间所剩无几,有的已完全售罄 。年夜饭外送服务 、年夜饭预制菜品也都迎来了销售高峰。
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李雪峰 摄知名餐馆年夜饭预订火热
“现在除夕年夜饭 的包间已经订完了,除夕中午饭也没有包间了。”17日 ,峨嵋酒家总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夕晚上大厅还有散桌,需要早点过来 。”
据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峨嵋酒家总店针对年夜饭推出了多种套餐,价格从699元至1888元不等。
不只 是峨嵋酒家,“老字号”鸿宾楼某门店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表示 ,今年除夕年夜饭预订特别火爆 。“除夕当天的包间很早就订完了 ,目前一楼大厅还可以预订年夜饭套餐,但要提前过来交定金。大年初一 的包间也订满了 。”
除夕还未至,“老字号”曲园酒楼的员工们已经开始忙碌起来 。“最近几天很忙,中午、晚上 的包间爆满 。”曲园酒楼工作人员称 ,“今年除夕年夜饭分为两轮 ,现在也都只剩一个小半包,除夕中午的包间已经没有了。”
除了传统“老字号”餐厅 ,北京知名“网红”餐厅胡大饭馆,今年首度开启年夜饭预订。“通过近期的年夜饭预订等数据,我们发现线下消费在加速恢复 。今年春节预计 是一个行业消费复苏的拐点。”胡大饭馆运营负责人张胜滔介绍 。
某生活服务平台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1月16日 ,“年夜饭”主题堂食套餐线上订单量周环比增长118%,8-10人 的团圆家宴需求最旺。
线上年夜饭的接受度越来越高
在餐厅吃年夜饭难订到合适包间 ,不少人就将目光转向能将餐厅招牌菜送到家 的年夜饭外送服务。
图为外卖年夜饭 李锐供图某外卖平台数据显示 ,1月4日至1月8日 ,“年夜饭外卖”关键词搜索量同比增长4倍,“年夜饭预订”关键词搜索量同比增长2倍,提供年夜饭菜品 的商家数量相较去年同期增长20倍 。
近日,中新财经记者在外卖平台搜索“年夜饭” ,发现很多餐馆都推出了年夜饭外卖套餐,价格集中在几百元至几千元之间 ,亦有不少餐馆提供“年菜”单点服务。
面对餐馆纷纷上线年夜饭外卖,不少消费者关心,年夜饭外卖与在餐馆品尝到 的菜品口味 、品质是否一致。
上线年夜饭外卖 的峨眉酒家总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店里年夜饭外卖 的菜品和现餐的品质、价格一样,可以直接在线上购买年夜饭套餐 。”
“线上消费者点外卖 ,会越来越注重品质 ,尤其是像年夜饭这种家庭聚餐 ,只要品质到位 ,价格能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 ,那么大家对线上年夜饭 的接受度也会越来越高。”中国大酒店中餐营运经理宁玉光称。
宁玉光说,随着餐饮逐渐复苏,大家的消费需求越来越旺盛 ,预计今年春节线上线下年夜饭会迎来一个销量高峰。
预制年夜饭也迎来销售高峰
“去年春节在北京过年,自己做年夜饭的话 ,准备起来麻烦 ,味道也没法保证 ,就提前买了半成品 ,味道还不错,今年考虑再买一些带到老家去 。”目前在北京工作的小玉向记者表示 。
资料图:顾客正在选购“年夜饭”预制菜 。 张浪 摄如今预制菜日益普及,无论是线上平台 ,还 是线下餐馆、超市 ,都能买到种类丰富的预制菜 。临近春节 ,线上线下各渠道也抓住机会,推出了各种年夜饭预制菜品。经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初步统计,今年年夜饭预制菜供应量较去年同期增长近20%。
人们购买热情下,预制菜也迎来销售高峰 。据商务大数据对重点电商平台监测,“2022全国网上年货节”启动后 的10天内 ,半成品菜肴受追捧,预制菜销售额同比增长45.9% 。
某生鲜电商平台数据显示,年夜饭相关菜品销量同比增长500% 。该平台联名各地知名餐厅推出 的“年夜饭套餐送到家”系列,一周内已被抢订8000桌年夜饭 。
记者17日在某电商平台注意到 ,部分商家推出的预制年菜 、年夜饭套餐销售火爆 ,有“老字号”售卖的预制年菜还出现缺货现象。
资料图:北京某大润发旗下超市年菜销售专区 。 中新财经记者 谢艺观今年,大润发、盒马等商超也均推出预制年菜。在北京某大润发旗下超市 ,笋干牛腩 、川味夹沙肉、红烧牛筋等多款预制年菜正在售卖 ,专区一角还竖立着“年菜火热预订中”的牌子 。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年菜售卖得还可以,如果想要团购 ,可以打电话预订。”
今年 ,你的年夜饭准备怎么吃,在家做还是去餐馆 ?(完)
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 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 ,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 的胃肠道症状” 的消息登上热搜 ,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 的朋友圈 ,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 ,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 ,但朋友圈 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 ,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 ,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 类似 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 、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 ,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 ,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 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 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 ,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 、荣誉和利益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宣扬恐怖主义 、极端主义 ,宣扬民族仇恨 、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 ,网络不 是法外之地 ,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 ,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 ,扰乱社会秩序 的 ,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 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 。”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 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 。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网络安全法等 。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 、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 ,不触及他人隐私 ,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 的个人信息及肖像 ,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 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 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 ,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 ,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 周旭亮说 ,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 的言论不实 ,含有虚假信息 ,散布谣言 ,很可能会侵犯他人 的名誉权或者法人 的商誉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 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的情形 ,情节严重 的涉嫌诽谤罪 ,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 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 ,谎报险情、疫情 、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 的 ,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严重 的涉嫌构成编造 、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 ;尚不构成犯罪 的 ,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 ,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 ,严守法律边界 。”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 ,面对热点事件 ,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 ,否则触犯法律 ,必将受到依法惩处 ,承担民事 、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 姚金菊说 ,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 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 、荣誉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 ,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 的 ,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 ,出现涉及散布谣言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 的社会影响时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 ;情节较重的 ,可以两者并处 。”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 ,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 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 、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 、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 ,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 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 ,也应受到法律规制 ,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 ,公民 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 ,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 ,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 ,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 ,也不得编造 、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 ,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 ,截取其中 的只言片语 ,便将白 的说成黑的,假 的说成真 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 ,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 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 ,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 ,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 的造谣者 ,而不 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 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 ,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 ,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 ,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 、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 ,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 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 的网络环境 ;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 ,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 ,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 ;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 ,遵纪守法 ,倡导社会公德 ,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 ,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 、诋毁侮辱他人 ,不造谣 、不传谣、不信谣 ,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 、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 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 ,公民个人 、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 的角色 ,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 ,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 ,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 ,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 ,确立权利 的救济制度 。 漫画/高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 :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