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丨厦门北站 的巾帼“水总管”******
新华社厦门1月10日电题 :厦门北站的巾帼“水总管”
新华社记者颜之宏
1月9日凌晨4点多 ,天还没亮 ,厦门的微风带着阵阵寒意 ,尚有倦意 的汪美端已经起床 。她给一家人做好早饭,就匆匆赶往厦门北站 的工作岗位上 。除了照顾家庭,汪美端还有另一重身份,那就 是这座繁忙高铁站 的“水总管”。
什么是“水总管” ?通俗地说 ,无论是普速列车还 是高铁动车,在行驶途中都需要向旅客提供饮用和洗漱用水 ,这些水由给水员在列车停站期间注入列车自带的水箱中。由于给水员要在列车停站的极短时间内人工完成注水操作 ,同时还要确保自身在股道上 的作业安全 ,因此铁路职工亲切地称他们为“水总管”。
1月9日 ,注水完成后 ,汪美端确认列车水箱水位。新华社记者颜之宏 摄
“G2380列车进站 ,给水员请加水 。”9日5时30分 ,对讲机里传来指令 ,厦门北站 的首班列车即将发车 ,汪美端和同事开始在铁路股道上前后忙碌 。两个给水员要在15分钟内完成8节车厢 的注水任务 。汪美端熟练地整理着数十斤重 的水管,随后快速插入列车水箱,拧开龙头 ,随着“哗”的一声响动 ,自来水喷涌而入 ,水箱的数显水位表读数开始跃动。
“G2380加水完毕,水管脱离!”在完成8节车厢 的注水任务后 ,汪美端和同事还要再仔细确认水管 是否均已脱离列车 。在一阵鸣笛声后,列车缓缓出站 。
1月9日 ,完成注水操作后 ,汪美端目送列车驶离 。新华社记者颜之宏 摄
春运期间的厦门北站异常繁忙 ,需要加水的列车数量从此前的一天四五十趟增加至当前 的六七十趟。高铁列车一般 是8节车厢 ,重联动车组 是16节,而普速列车有18节车厢,这意味着给水员们的工作量将在这几天翻番。“忙点儿好 ,忙就是我们铁路人 的‘年味儿’。”汪美端说,今年是“新十条”实施后 的第一个春运,也 是她担任给水员以来 的第一个春运。
2022年9月,年近四十的汪美端入职成为一名给水员,而她从事这个工作 的原因之一就是要给孩子“树榜样” 。原来,汪美端 的大女儿去年9月步入高三 ,作为一名艺考生 ,每天都要早起练习绘画 。对于新 的作息规律 ,处在青春懵懂期的孩子对此有些抵触情绪 。“咱们打个赌 ,你能做到 的,妈妈也能做到 !”就这样,母女俩定下了一年之约,汪美端也从一名家庭主妇变成“水总管”。
1月9日 ,列车停站后,汪美端将水管插入列车水箱内完成注水作业。新华社记者 颜之宏 摄
厦门北站的26名给水员 ,一半由女性组成 ,今年已经53岁 的王彩龙也是其中的一员。“有退休工资、有房租收入,还乐于做又苦又累的给水员。”这 是同事们对王彩龙 的评价 。
四年前,已经做奶奶的王彩龙毅然报名成为一名铁路给水员 。“男人们能干的活 ,我们女人一样能干,而且干得比他们好 !”
1月9日 ,厦门北站的给水员班组在交接班前点名。新华社记者颜之宏 摄
对给水员来说 ,晴天时 ,列车扬起的灰尘让人“灰头土脸” ;而在雨天中作业 ,不一会儿就会浑身湿透。9日下午 ,王彩龙和她 的同事们在大雨中给列车补水 ,列车开行刮起的风快速带走股道上 的热量,寒意袭来,王彩龙和她 的同事们身体都在微微颤抖……
在今年的返乡途中 ,当您在列车上斟满一杯热茶或泡上一碗泡面时 ,看看窗外 ,或许能看到“水总管”们在春运大幕后 的辛勤付出。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因已婚被辞事件******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事件
采访背景
1月12日 ,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 的消息冲上热搜 。据报道 ,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第一天上班,填完资料 ,正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日常的工作职责时 ,突然被人事叫到办公室通知辞退事宜,理由 是“王女士已婚,后期会要孩子”。
王女士称,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很生气。事情曝光后 ,不少网友对涉事企业明目张胆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怒 ,纷纷呼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加强治理解决职场歧视问题 ?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 的 是 ,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 的结局 。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 ;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 ;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 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 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 ,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 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 ,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 ,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 ,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 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 。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 ,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 。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
受访专家认为,这 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认为 ,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 的歧视往往不 是以明显直接 的方式存在的 ,而 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 是“披着合法的外衣” ,女性所遭遇 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 、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 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 ,违法成本低 。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看来 ,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 ,缺乏可操作性 ,容易出现受理难 、审理难等困境 ,对劳动者 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 。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 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 。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 ,可能加重用工成本 ,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 ,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 ,目前奖励产假期间 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 ,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沈建峰说 。
女性职场权益 ,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
沈建峰说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 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 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 ,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 的治理 。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
杨保全说,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 ,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 。因此 ,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 ,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 。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 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 的责任形式 。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 ,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 的未来经济损失 。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 的 ,应当根据损害 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 ,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
值得注意 的是,在沈建峰看来 ,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 ,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 ,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 ,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 ,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 。对此 ,赵彬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 ,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 、监督 、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
杨保全认为 ,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 ,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 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 ,根据既有证据规则 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 的侵权证据 ,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 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 的违法证据 ,在实践中 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 ,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 ,还需构建系统完善 的司法程序 。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 ,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 ,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 的规则 ,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 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 的救济程序。”沈建峰说。
(文图 :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