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有了新规定******
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 为全面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日发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标准、方式程序 、结果运用等作出了新规定 。
考核规定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 的方式主要 是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平时考核、专项考核 。年度考核 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年度内表现的总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 ,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 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20%。
考核规定提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的考核 ,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 、绩、廉,突出对德和绩 的考核 。要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 、培养教育、管理监督 、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岗位、职务 、职员等级、工资和评定职称、奖励,以及变更、续订 、解除、终止聘用(任)合同的依据。
考核规定坚持分级分类考核,要求从单位实际出发 ,突出精准化和差异化 ,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体现不同行业 、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工作人员 的特点和具体要求。
据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 ,原人事部印发 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已实施20多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新精神新要求 ,化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衔接新政策 ,故制定这一考核规定。
(文图 :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