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台湾工商界跨海赴交流让两岸经济“脱钩论”不攻自破******
中新社北京12月23日电 题:台湾工商界跨海赴交流让两岸经济“脱钩论”不攻自破
中新社记者 容海升
两岸企业家峰会年会日前在厦门举行 ,刘兆玄接任峰会台湾方面理事长后排除万难首次率团赴会 。这也是中共二十大闭幕后,两岸企业家共同参与 的首场高规格经贸交流活动,是该企业家峰会在新冠疫情发生以来首次在线下举办年会,实属不易 。
自上世纪80年代末两岸开放民间往来,两岸经济合作领域逐步扩大 ,尤其是两岸企业家峰会成立 的近10年来,两岸产业分工合作更加密切 ,产业依存度融合程度不断提升 。两岸之间合作共赢、互利互补、联系紧密的经济格局业已形成。当前两岸关系复杂严峻 ,台湾工商界仍然踊跃跨海参会,体现出这一格局继续壮大是两岸 的共识 , 是双方工商界 的共同意愿。
尽管近年来民进党当局大肆限缩两岸经济交流合作,阻挠正常经贸往来 ,但从峰会年会 的参会情况及成果来看 ,两岸经济合作没有“降温”。大陆经济展现出强大韧性和巨大潜力,两岸经贸合作依然 是台湾经济发展 的动力和机遇 ,符合两岸同胞的利益福祉。
台当局相关统计显示,今年1至10月,台湾对大陆及香港 的出口总额占比为38.8%,年增速出现放缓迹象。有人认为,这意味着台湾经济对大陆倚靠程度降低 。但岛内同时有分析回应,对台湾而言 ,大陆巨大的市场仍具有不可替代性 ,这 是两岸经贸长期向好 的最重要原因 。两岸经贸规模在经历长期高速增长后,增速放缓 是正常波动 。
今年1月至11月 ,两岸贸易额达2945亿美元,给台湾带来约1438亿美元 的巨额贸易顺差 。不少在大陆 的台企生产经营逆势增长,一些大企业增资扩产 ,今年新增9家台企在大陆上市 ,总数已达58家 。
台湾工商界跨海“登陆”赴交流 ,让两岸经济“脱钩论”不攻自破 。事实证明 ,两岸经济密不可分 、断不了链 ,唯有加强合作才能更多造福两岸同胞,台湾经济发展 、民生改善也才有更大确定性和更坚实依靠 。大陆促进两岸经贸交流合作的意愿稳定不变,政策举措出台持续丰富 ,符合两岸共同利益诉求 。只 是,随着大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台商投资环境正在发生变化。
大陆经济高速发展的数十年间,台商在大陆投资以制造业为主,自我配套能力强 。如今,在大陆内需拉动的经济发展以科技化为核心的背景下,两岸高科技企业正在走向竞争关系 ,这对台商投资产生挤压效应,需要两岸双方正视 。但竞争不代表不能互补,更不意味两岸经贸合作的终止。台商唯有转变发展理念 ,主动适应大陆经济环境变化 ,才能谋求更好发展 。
今年适逢两岸打破隔绝 、开启民间交流35周年。对于两岸正常经贸往来,大陆的态度一以贯之,即支持 、鼓励、欢迎两岸经贸界人士多交流 、多合作 ,共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融合发展。(完)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 ,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 的时节,但欢乐 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 的猝死索赔案 。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 ,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 ,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 。2021年2月2日18时许 ,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 。当天20时许 ,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 ,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 ,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 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 。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 ,吴某没有回答 ,看了看自己 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 ,就进了洗手间 。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 ,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 ,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 ,吴某已无心跳 。室友随后报警 。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 :本案为生命权 、健康权 、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
关于吴某死因 ,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 ,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 的陈述 ,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 ,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 ,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 ,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 ,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
关于责任承担 ,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 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 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 。东莞某公司 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 、红酒、啤酒 ,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 、次日无法正常上班 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 ,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 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 ,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 ,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 ,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 ,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 ,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 ,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 ,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
综上 ,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 ,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 ,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
吴某家属不服 ,提出上诉 。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 ,同桌吃饭一起喝酒, 是社会常见现象 。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 的第一责任人 ,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 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 。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 、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