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 ,可能是跑法院次数最多的人,走遍各地法院 、听过各类案件 ;
他们 ,和法院干警一同战斗在第一线 ,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一线牵;
他们,出门能扛“长枪短炮”,不是在采访,就是在去采访 的路上 ;
他们,归来笔走风云,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
“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重磅回归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近期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 的体会和感受 ,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 的代表作品 。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
想知道他们眼中的人民法院都 是什么样吗?
一起来围观!
这位记者 是谁?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2022年 ,一部全景展现我国司法改革成果的电视剧《底线》火遍全网 ,话题频登热搜 。由于选材于真实案件 ,让网友直呼“过瘾”。作为一部现实主义 的电视剧,以大量细节展示案件审理全过程,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司法公开的力度。
弹指十年间,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
这十年 ,从“千里迢迢”到“家门口办事” ,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 ;设立互联网法院 ,网上官司网上打;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 ,让“立案难”变成历史;完善冤假错案纠正机制,筑牢司法公信;用铁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 ,切实解决“执行难”……一件件,一桩桩,点点滴滴,人民法院努力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
这十年 ,人民法院聚焦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对性侵儿童 、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该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严惩家庭暴力 ;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犯被判处重刑 ;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2022年,“跑口十年”,作为见证者、记录者 、传播者 ,见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落地生花!
代表作品
最高法 :未超出必要限度的负面评价不构成名誉侵权
“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 ,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
“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 ,我们不认可……”
看着群里业主发表 的言论,物业公司认为其侵害了名誉权,一纸诉状将业主告到了法院 ,要求该业主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那么,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物业监督事项作出负面评价构成侵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 的 ,不构成名誉侵权 。
今日,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就包括上述“物业公司因业主负面评价引发的名誉侵权”案 。
根据最高法通报,原告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吴某 、案外人徐某系该小区业主 。2020年12月11日,徐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了15秒 的短视频,并在群内发表“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 ,同意了吗?”“现在一点这个东西就这么多钱 ,到时电梯坏了 ,楼顶坏了等咋办,维修基金被物业套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了 ,业主找谁去 !”“真要大修没钱就自生自灭了 ,太黑心了”“所以这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迫在眉睫”“不管怎样你们签 的字违规 ,我们不认可,要求公示名单”等言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该群内制止吴某并要求吴某道歉 ,吴某继续发表“凭什么跟你道歉”“我说 的是事实”等 。
原告某物业公司认为被告吴某 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 ,遂诉至法院 ,要求吴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
二审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依据民法典规定 ,法人 、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 、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涉及业主 的切身利益,被告吴某作为小区业主 ,在案涉业主微信群内围绕专项维修资金的申领 、使用等不规范情形对原告某物业公司所作 的负面评价,措辞虽有不文明 、不严谨之处,但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足以产生某物业公司社会评价降低 的损害后果。
法院认为 ,物业公司系为业主提供服务 的企业法人,对业主在业主群内围绕其切身权益所作发言具有一定容忍义务。
因此,被告吴某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法院认为 ,业主在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理性表达质疑 、陈述观点 。综上,判决驳回原告某物业公司 的诉讼请求 。
最高法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 ,明确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 的,不构成对物业公司的名誉侵权,依法合理划分了法人 、非法人组织人格权的享有与公民行为自由的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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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发布新规
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尽封”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是教育挽救犯有较轻罪行 的失足未成年人 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其功能和意义在于,尽可能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悔过自新 、重回正轨。
为切实解决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 ,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会签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 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案事件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 ,实践中对封存 的主体 、封存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以及查询 的主体、内容 、程序等把握不一 ,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封存管理失范,相关部门监管失序等问题 。
如一些企业违法提供 、出售、使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 ,致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露等 。
近年来 ,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的建议、提案。为此,2021年6月,“两高两部”就此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
通过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者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 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 、升学 、就业 、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 ,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无奈走上信访维权道路。
据司法机关统计 ,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 ,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0855人 、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7962人,共计238817人。
“如果这么大一批罪错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失密造成就业难 、入学难,可能会再次滑向犯罪深渊,使办案环节教育 、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归零 ,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实施办法》。
“我们在专项调研基础上着手起草《实施办法》 。起草过程中,我们确实发现很多问题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说,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 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的 ,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但对于何种材料属于“相关犯罪记录”并未明确。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认为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如绝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 、相对不起诉 、宣告无罪、社区矫正、接受专门教育 、行政处罚等不属于“犯罪记录”,因此不在封存范围 ,致使涉案未成年人前科劣迹材料泄露;有些地方认为犯罪记录仅限于判决 、不起诉等终局处理结果,而强制措施记录 、立案文书 、侦查文书 、刑罚执行文书等过程文书均不包含在封存范围内,导致有 的案件在侦查 、起诉环节各种信息资料已经不当泄漏,判决作出后再进行封存为时已晚 。
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的封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并特别强调既要封存办案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也要封存相关电子数据。各地公安机关将按照《实施办法》 的要求,严格做到“应封尽封” 。
《实施办法》明确了18周岁前后实施数个犯罪 的犯罪记录封存问题。即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 ,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岁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 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实施办法》在封存内容方面力求全面。即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 的材料“应封尽封”。
一是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中的材料 ,在诉讼终结前一律加密保存、不得公开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 的 ,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对自己掌握 的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后未封存 的成年人卷宗封皮应当标注“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 ,并对相关信息采取必要保密措施。
二 是对于未成年人不予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 、不起诉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的记录 ;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 、司法救助等工作 的记录也应当依法封存。
三是对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 的案件 、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也要注意对未成年人 的信息予以保密。四 是对于2012年12月31日以前办结 的案件符合犯罪记录或者相关记录封存条件 的 ,也应当予以封存。
刑期超过五年 的 ,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实施办法》规定,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的,封存机关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一)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 ,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二)发现未成年时实施 的漏罪 ,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三)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的;被封存犯罪记录 的未成年人 ,成年后又故意犯罪 的 ,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其之前的犯罪记录 。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身心未完全成熟 ,依法应当予以特殊优先保护,但实践中也要坚持宽严相济 ,对罪行较轻 的 ,着力教育感化挽救;对涉嫌严重犯罪 的 ,依法批捕起诉 ,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封存案件材料不得授权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封存 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司法部将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相关卷宗材料的保密管理、电子档案信息 的加密保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 ,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对不当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确保保密责任到位 。
《实施办法》明确承担犯罪记录封存以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工作 的公职人员,不当泄漏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 、信息 的,应当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 、个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鉴于线上系统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单独录入、管理及加密 的设置 ,《实施办法》特别规定电子档案信息也应当封存 ,即第10条规定“对于电子信息系统中需要封存 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应当加设封存标记 ,未经法定查询程序 ,不得进行信息查询、共享及复用 。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不得向外部平台提供或对接” 。确保了对全部案卷材料封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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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做饭、代收垃圾、收纳整理……
“懒人经济”市场火爆 ,务工者迎就业新机遇
本报记者 张嫱 本报通讯员 李冉
不想打扫卫生 ,又希望家中干净整洁 ;不想做饭,又想在家里吃到可口的饭菜……由于生活压力的加重 、生活节奏的加快,越来越多年轻人倾向于花钱“买服务”来提升生活幸福指数,“懒人经济”因此走进大众视野 。今年春节期间 ,上门做饭等服务更 是异常火爆。
随着“懒人经济”的快速发展,衍生出了许多新兴 的行业 ,随之也带来了一系列就业热潮,为农民工群体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遇 。
“懒人经济”愈发火热
来自山东潍坊农村 的85后王岳 ,已拥有3年“跑龄” 。据他介绍,外卖跑腿,可以根据自己 的个人意愿接单跑活,为用户提供一对一服务 ,每单 的平均配送时间大约在30分钟左右,一天大约跑十几单 ,一个月收入在8000元以上 ,时间上可控且比较自由 。
随着“懒人经济”的持续升温 ,越来越多 的农民工获得新的就业机会,跑腿送货 、上门做饭成了农民工就业 、打拼的新方向 。王岳告诉记者,他刚接触这个行业时,周围从业者年龄大多在40岁以上 。当下 ,跑腿从业人员趋于年轻化 ,不少农民工选择加入“跑腿”行业,上手快,入行简单 ,时间可控,只要吃苦耐劳,收入水平可观。
在互联网经济的助力下,一批新兴的针对“懒人” 的服务行业正在加速发展 。农民工群体不断为“懒人经济”涌入新鲜血液,一方面可以通过“懒人经济”催生的新职业找到合适自己的新就业机会 ,另一方面也可以去挖掘新需求 ,为自己寻找发展的新机遇。
“我之前一直在餐厅做服务员,经常需要凌晨才能下班 。后来偶然的机会接触到了家政行业 ,感觉市场需求很大,我便转行进入了家政服务业 。”来自黑龙江鹤岗的90后黄凤告诉记者,转行家政后,她根据客户需求不断学习清洗油烟机、清洗地暖等细分服务所需要 的技能,成为金牌家政服务员 ,找她 的顾客越来越多。
“懒人经济” 的版图不断扩大
“花钱买便利”的背后 ,是社会水平不断提升 ,社会分工不断走向精细化 、专业化。“懒人经济”不仅提供了效率与便利,还促进了社会分工细化和消费转型。以“懒人经济”衍生出来的各种便捷服务为切入点,收纳整理师 、上门美甲师、遛狗师 、代收垃圾网约工、上门做饭钟点工等新职业不断涌现 ,涉及外卖 、家政 、美妆 、按摩等领域 。这些前所未闻的便利服务,如今早已屡见不鲜 。
为了追赶“懒人经济”的红利,相关家政行业紧抓消费者 的心理需求 ,提供的服务内容也随之丰富起来 ,将家庭服务品类层层细分。
“以保洁为例,我们除了提供日常家务保洁外,还增加了收纳整理、软装除螨清洁 、冰箱等家庭电器消毒清洁细分等服务 。为让更多家庭享受高品质生活,我们逐步向育儿、营养、家教 、护理 、保健等全方位服务扩展 。”来自山东青岛 的家政公司负责人刘韬向记者介绍。
从市场形势看 ,市场对家政服务 的需求与日俱增,呈多元化发展 ,给农民工群体带来了巨大的就业空间。据相关数据显示,家政行业平均工资持增长态势,2021年家政行业平均工资为6972元,相比2020年增长了约21.2% ,家政行业从业人员以农村妇女为主 ,40岁以上人群居多。与此同时,家政行业职业稳定性强 ,知识型家政阿姨高薪日渐走俏。
各方权益保护应成关注要点
“懒人经济”目前处于飞速增长的时期,消费者的习惯已基本养成 ,大多数用户追求 的并不是“一次性”服务,更多的开始要求定期上门服务。相关专家表示 ,对于从业者而言,既要面临在制造业和服务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所带来 的就业结构调整,又要适应新业态 、新岗位和新工作模式所带来的技术更新要求 ,“进入新兴职业一定要清晰自己的职业规划 ,对想要从事的新兴职业 的成长前景与发展空间需要进行深入 的思考和慎重的选择 。”
刘韬认为,“现在大多数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存在‘短板’ ,制约了家政服务质量 的提高 。因此 ,公司为从业人员增加了系统 的教育培训和实操练习,进一步加强他们的文化知识、健康习惯 、专业知识等技能提升 ,还可以通过考取职业资格证等方式来增加收入 。”
“懒人”服务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仍面临消费者抱怨服务体验不佳、服务态度不好等售后问题。不少消费者也担忧,上门服务意味着要让陌生人进入家中,隐私等诸多安全性问题也不容忽视。
业内人士认为 ,各方的权益保护应该成为关注要点 。一方面 ,消费者应当维护自身 的信息安全 ,通过正规渠道或经营规范、信誉较好的平台选择服务。另一方面,对于上门类 的从业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该保存好服务证据,以免产生纠纷 。此外,提供上门服务的平台应提前对上门服务人员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消费者也有权对服务人员 的服务水平进行评价,相关评价与服务人员的服务信用挂钩 。
(文图 :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