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拍南宁国际会展中心“焕”新颜,迎接东博会 。俞靖 摄
中新社记者 :美防长奥斯汀6月在香格里拉对话会上发表推进“印太战略”的讲话,提及印太地区将 是未来美国国防部 的“优先战区” ,如何看待这一表态?
胡波:从奥巴马时期开始 ,(美国)就认为中国 是最大 的战略竞争对手。即便现在发生了俄乌冲突,美国依然认为中国才 是最“旗鼓相当 、迫在眉睫 的挑战”。
在这种认知下,美国各大战区力量配置 、处于部署状态 的海空大规模军事平台 ,印太地区至少占了60%或70%以上。美国其实已经把所谓“印太战区”当成了最主要战区 。这两年 ,美国在(鼓吹)“中国威胁” 的基础上 ,各种措施力度越来越大,包括实施“全政府战略”。
中新社记者:中国如何应对美国 的围堵 、压制 ?
胡波 :首先,中国的国力发展到现在,有信心、有能力应对美国 的挑战。美国说过 的有些事也不一定干得成。我们要谨慎地观察 ,战略上要充分重视,心态上要淡定一些。
第二 ,怎么去做美国盟友包括伙伴国 的工作?美国搞封闭、排他性小圈子 ,中国就反其道而行之 。不论从安全上还是经济上,中国都要倡导真正的自由和开放,扎实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倡议等,用实际行动来向地区国家证明中国才 是最负责任 的国家 。
第三,中国要跟周边国家妥善处理相关分歧。要调低预期 ,不要寄望于短期内能解决这些问题 。但可以跟周边国家共同努力 ,搁置 、管控这些争议 。
记者:孟湘君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 的问题——随着自媒体 、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 ,“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 ,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 ,其中 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 ,公众人物 、艺人 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 。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 ;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 ,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 ,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 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 ,随手拍 、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 ,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 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 ,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 ,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 。经查 ,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 的陈某某对其拍照 ,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 。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 。经司法鉴定 ,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 随后 ,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 的兴起 ,日常生活中,“随手拍” 、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 是公众人物 ,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 ,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 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 的肖像权 ,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 ,“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 ,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 ,网上有不同 的声音:有网友猜测 ,拍照 的说不定 是狗仔 ,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 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 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 同样在1月12日 ,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 。后续两人发生纠纷 ,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 ,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 ,公众人物 、艺人 的生活越发透明 ,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 的点滴生活 。无论 是在机场,还 是在逛街吃饭 ,公众人物 、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 。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 、艺人居住 的小区 ,偷拍其生活照 ,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 那么 ,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 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 ,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 ;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 、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 公众人物 、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 ,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 ,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 ,公众人物 、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 ,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 。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 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 ,被偷拍人难以知晓 ,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若 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 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 ,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 的知情权等因素 ,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 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 的容忍度 。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 ,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 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 的人格权 。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 、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 段英子说 ,偷拍 、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 ,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 ,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 是明星大腕 ,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 ,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 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 的同意 ,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 ,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 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 的保护,还 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 的相关规定 ,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 的照片进行扩散,都 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 、窃照专用器材罪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 。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 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 “无论是街拍还 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 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 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 、使用、公开肖像权人 的肖像 ,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 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 、发行 、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 ,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 、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 ,拍摄他人身体 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 的隐私权。比较恶劣 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 ,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 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 。”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 ,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 的肖像 ,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 ,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 的前提 ,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 ,由此产生了特有 的街拍分支 ,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 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 ,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 的样子 ,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 。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 ,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 ,都会征求被拍摄者 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 的“遭遇” :去年4月 ,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 的照片成了别人 的头像 ,并且连自己走路时 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 。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 ,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 ,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 ,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 ,但这些照片还 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 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 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 、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 赵占领说 ,偷拍 、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 的 ,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 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 , 是以私力救济 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 。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 ,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 。”段英子说。 那么 ,怎样 的“随手拍” 、街拍才是正确 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 是后续 的使用 、发布等行为 ,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 的同意 ,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 。”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 的偷拍 、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 冯晓青说 ,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 ,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 ,一旦发生侵权问题 ,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 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 的目的 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 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 。”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