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 的购物卡这不能买那不能买******
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关楚瑜
“拿着2000元 的购物卡,本想好好消费一番,却被告知有支付限制 ,几乎什么都买不了 ,那我还办这个卡干什么?”
今年春节前,北京市朝阳区居民林琳来到家附近的一所大型商超 ,选了一大堆年货,在结账时却发现大部分都不在购物卡的可用商品范畴。
林琳发现 ,这家超市里至少90%的商品不能用购物卡支付 ,比如生活必需品和零食品类完全不能使用,只有冰箱 、洗衣机和空调这种大家电 ,还有部分冷冻海鲜和蔬菜可以使用。
近年来,各行业 的许多商家都推出了储值卡 ,如美容美发店、餐饮店等充值类会员卡等 ,这种卡都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由某企业发行 ,只能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 。
然而 ,《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 ,这类储值卡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有的商家设置了支付限制,导致消费者有卡却买不了想买 的商品 ,有的消费者办卡后遭遇退卡难、退款难等情况。
储值卡如果存在限制消费的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益?商家是否可以拒绝消费者 的退款需求?购物卡 、会员卡使用受限时 ,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
购物卡消费支付受限
线上购物莫名被拉黑
今年1月初,北京 、沈阳 、昆明、无锡等地都传出“家乐福购物卡结算受限” 的消息 ,大量消费者称在家乐福购物后用购物卡支付时受到限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消费者说 ,以往家乐福 的购物卡可以用于支付所有商品 ,但现在只有少部分商品可以使用购物卡支付 。
值得注意的 是 ,部分地区 的家乐福超市发出了退卡通知 。例如 ,1月18日,湖南长沙家乐福芙蓉广场店宣布将在2023年1月30日前正式闭店,即日起至1月31日 ,芙蓉店服务中心卡部柜台为顾客现场办理退卡业务;若未能在期间内办理退卡手续 的,只能前往350公里外的武汉家乐福光谷店继续使用或退卡 。
1月29日 ,湖南长沙居民陈明前去登记退卡。“现场人非常多,我排了3个小时,虽然有公告称应退尽退 ,但如果过了时间 ,再想退卡就要消耗大量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了。”
记者调查发现 ,除了线下的超市购物卡外 ,还有不少消费者反映线上超市 的购物卡同样存在使用受限的情况 。
因为开通购物卡往往会有优惠,并且消费时平台也会有一些活动赠金 ,经常网上购物的湖南株洲的李欣在某线上商超开通了一张储值卡。因为卡里还有50多元余额 ,她想在活动期间用掉 ,但她点击支付时页面一直弹出小窗称“同一时间下单人数过多,建议您稍后再试”,导致她一直无法成功购买商品 。
从李欣给记者分享的支付页面可以看到,她的超市卡 是可以在支付时直接选择抵扣商品价格 的 ,只是无法成功支付。
“我刚开始真 的以为 是购买人数过多导致卡顿,但是用家人 的账号购买同样 的商品时,发现是可以购买的 ,并没有出现‘下单人数过多’的提示 。我当即联系专属客服反映这个情况,但 是依旧没有解决问题 。”李欣说 。
记者在社交平台和第三方投诉平台上发现,像李欣一样遇到这种无法使用线上超市卡余额 的消费者还有很多,不少消费者反映账号莫名其妙无法使用了 ,就像“被拉黑”了,从而导致卡里成百上千元的余额无法使用 。
广东深圳居民刘丽是某线上超市 的忠实用户 ,已经下单过几百单商品 。“我的超市卡里充值了1068元,现在还剩300多元 ,但 是想买的商品一直下不了单,询问客服什么时候能让我恢复下单,对方一直表示‘我们无法核实你不能下单’。联系客服退卡,客服说退卡的话要扣除当时赠送的43元。”刘丽说 ,这一系列操作让她寒了心,退款以后再也不买了 。
消费限制属违约行为
价格差异或涉嫌歧视
值得注意的 是 ,在支付受限 的情况下 ,能够用购物卡支付 的少数商品还存在溢价问题 。林琳说,她用购物卡买了5块鳕鱼,结账的时候发现花了800元 ,“没有想到会这么贵 ,我之前买过类似 的,也就一两百元” 。
记者在社交平台上看到 ,有多名消费者称在线下超市购物时遇到过购物卡结算商品溢价严重的问题 。一位消费者吐槽说:“购物卡只能用于指定的商品结算,同样 的商品 ,用购物卡结算要90元 ,选择其他的支付方式40元即可。”
对于线上线下超市购物卡支付受限 、付款方式不同价格不同 、“被拉黑”无法使用等情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认为,这 是给交易者设置障碍,实质就 是变相要求消费者采取对商家有利 的付款方式,侵犯了消费者 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
对于商家限制购物卡消费 的这一行为,叶林认为 ,当消费者向商家购买预付卡时,消费者就与商家建立了合同关系,在这个合同关系里 ,双方可以自由商量使用的权限,例如哪些商品可以使用 , 是否有优惠等。如果双方在约定时并没有对预付卡 的使用方式和范围作出限制,但 是消费者使用预付卡消费时却被告知使用受限 ,这就相当于商家改变了双方的合同条款 ,构成合同违约。
“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 ,也不排除构成欺诈的可能性。但是这需要举证证明商家在售卖预付卡时确实存在欺诈性的行为,例如 ,故意设套诱导消费者充值,但购物时实际上无法支付。”叶林补充说。
对于部分商品用购物卡支付与其他方式支付时存在较大差价,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说,对于同一商品而言 ,使用购物卡结算 的价格高于不使用购物卡结算这种做法涉嫌侵犯持卡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叶林说,使用不同 的支付方式存在较大 的差价 ,就相当于一种商品设置了两种不同 的价格 ,这是对预付卡持卡人的消费歧视 。
节日不能使用会员卡
消费者退卡退余额难
除了超市购物卡外 ,在美容美发 、运动健身 、餐饮等行业,也有许多商家通过优惠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充值办卡进行预付式消费 。然而 ,记者调查发现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经常会有过年期间不让刷卡、退卡难 的问题 。
广东中山居民张平在一家美甲店充值了会员卡 ,平时做美甲、接睫毛可以用卡内的余额 ,并且还可以享受8.8折 的会员优惠 。但 是春节期间 ,张平去做美甲时却被告知节假日不能使用会员卡的余额付费。
“办卡时没人告诉我会员卡还会有使用时间限制,店员还承诺过‘不限期使用’ ,结果在我做完美甲想要付款时才跟我说这个规定 。”张平回忆说 。面对她 的质疑 ,美甲店店员态度强硬:“会员卡内 的余额过完年就会恢复正常使用,过年‘全世界’都不能用会员卡了。”
在采访中,有很多消费者反映了同样 的情况——节假日期间不能使用会员卡内 的余额付费,必须支付现金 。甚至有 的消费者称,在办理会员卡前特意确认过年能刷卡才办理 的 ,结果商家转头就变卦不让刷卡 。还有的商家在过年期间虽然支持会员卡支付,但取消了会员卡对应 的折扣。
不少消费者反映 ,美容院、美发店经常拒绝会员卡退卡 、退款要求。
广东佛山居民李乐在某美容院充值了540元 ,可以在店内做5次头皮护理 的项目,充卡后她只在店内消费了一次。由于李乐被公司调去别的城市工作 ,当地并没有这个品牌的美容院,便向商家提出退款 。但是商家称 ,卡内剩余 的钱只能兑换店内的面部护肤产品或者面膜 ,不愿意 的话只能自行将卡转售给他人使用 。
记者调查发现,许多商家在遇到消费者退卡时,第一反应就是拒绝。而且商家往往会把责任推给消费者,以“消费者个人原因”为由拒绝退款。部分商家在发行充值会员卡这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时 ,都作出了相关 的规定,如“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概不退款”“不得转让不得转售”……消费者想要退款往往困难重重。
浙江温州居民宋雅一时冲动在一理发店办理了一张储值5000元 的会员卡,用了几次之后觉得理发师技术一般,于是就想退卡。宋雅说,在了解到她 的想法后,商家果断拒绝,服务态度一扫先前的温和。之后宋雅反复沟通过几次,商家始终态度强硬,拒绝退卡 ,说这 是“个人原因” ,不符合退卡标准 。“他们推诿扯皮了一堆话 ,其实就一个态度 :退款免谈 。直到我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工作人员跟理发店做了沟通,然后在我 的多次催促下 ,对方才将余额退给我 。”宋雅说。
赵占领介绍说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分为记名和不记名两种形式,对于不记名卡 ,发行企业不应限制也难以限制其转售。但 是对于记名卡而言 ,发行企业有权通过购卡协议或章程等方式限制其转售。至于“概不退款”要区分情况而定,比如在发行企业停止经营时则要退款,在发行企业构成合同违约时消费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另外 ,根据法律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 、换卡等配套服务 ,不能既不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又不支持退款 。
叶林提出 ,消费者向商家购买会员卡 ,也是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如果 是合同关系 的话 ,就不存在单一 的解释权。若大家对于这个合同条款 的解释存在分歧 ,可以通过调解 、仲裁、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
赵占领说,若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商家限制购物卡消费 ,拒绝退款充值会员卡内余额时,可以依法向发卡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同时,建议消费者办卡时理智消费 ,了解办卡规则,避免让心怀不轨 的商家有可乘之机。”
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法治课|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1月1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 ,刘鑫(现名刘暖曦)已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19365元,由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行 ,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
刘鑫被列为被执行人后 ,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执行措施?
根据民诉法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 ,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人民法院有权扣留 、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 的收入 ,有权查封、扣押、冻结 、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向澎湃新闻介绍 ,在青岛城阳区法院执行立案,公开执行案件信息后,法官可操作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刘鑫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 ,比如银行存款 、证券 、股权、不动产 、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 ,然后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
邢鑫称 ,若刘鑫有银行存款,则可划拨到法院账户,以支付江秋莲,执行结案;若刘鑫没有足额银行存款 ,法官可根据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 的财产线索 ,制定执行方案。随后 ,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 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 、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 ,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若刘鑫成为被执行人后 ,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 的期间履行赔偿,还可能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俗称“老赖”,受到更多限制 。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 、抗拒执行的 ;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 、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 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 的给付义务 ,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院将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 ,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 ,出行不得乘坐飞机高铁,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不得旅游度假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宣判 ,维持一审判决 ,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 、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2023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 ,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2023年1月2日 ,刘鑫在微博上发布文章并开通打赏 ,对于法院 的判罚,她称若有人愿意帮她,她会感谢并希望有机会报答 。此事被认为 是刘鑫在众筹赔偿款 ,引发巨大争议 ,刘鑫的微博账号随后被永久禁言,微博方面称,第一时间关闭了刘鑫微博账号 的打赏功能并限制其提现。
2023年1月10日,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 ,江秋莲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