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重污染天气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系统在行动******
6日 ,哈尔滨市、绥化市分别出现重度污染天气 ,并将重污染天气Ⅲ级(橙色)预警提升至Ⅱ级(橙色)预警。为了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相关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厅党组2023年第1次会议,听取哈尔滨市、绥化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并进行研究部署。
会议要求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 ,统筹调配资源力量,有力有序推动各项工作开展,提升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 。突出应急减排清单企业管控、散煤污染管控、国控站点周边管控 ,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 ,全力以赴保障全省环境空气质量 。
6日至7日,省生态环境厅成立督导检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检查哈尔滨市多个区域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对于未按照应急预案执行停产或限产措施的企业 ,督导检查组责令企业按照要求停工停产限产 。
在哈尔滨市道外区 ,督导检查组发现,美佳粉末涂料厂未按照“涂装印染环节 、热压环节停产”的应急减排措施执行,责令该厂停工停产。哈尔滨团结锅炉集团有限公司应急减排措施执行不到位 。隆瑞塑料包装有限公司违法使用散煤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良 ,督导检查组将其移交执法人员查处 。
在哈尔滨市道里区 ,督导检查组发现 ,按照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 的应急减排措施 ,哈尔滨市道里区哈尔滨鑫麒印务有限公司 、哈尔滨报达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应为长期停产,现场却正在生产 。
在哈尔滨市平房区 ,督导检查组发现 ,佳联(哈尔滨)食品有限公司预警应急期间,应急减排措施执行不严 ,5日减产量未达企业应急预案中设定 的10% 的比例(实际减产为7%)。益海嘉里(哈尔滨)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企业应急预案未更新、企业锅炉应急减排措施未执行 、厂区环境管理不到位。
在哈尔滨市香坊区 ,督导检查组发现 ,红星路卡迪旺食品厂及哈尔滨柯迈斯工具有限公司合围区域院内与哈尔滨烨泽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烟囱冒黑烟 ,均存在违法使用散煤 的现象 。
督导检查组在企业检查时要求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实地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专项督导检查 ,及时更新应急减排清单,以执法高压态势促进空气质量全面好转。企业要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兼顾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保护 ,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后 ,按要求迅速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待重污染天气预警结束后尽快恢复生产 。
执法检查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 。在检查生产企业时,督导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 ,就如何抓好固废管理 、扬尘管控 、落实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等问题和企业进行座谈交流 ,手把手教方法、传经验 。
督导检查组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为企业纾困解难,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 的环保问题 ,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促进企业增强守法意识 ,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此外,我省多地按照省生态环境厅部署,成立监督检查组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执法检查,对出现问题的企业督促整改。通过省市联动 ,确保各地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绥化市生态环境局成立24个强化监督检查组,对辖区减排清单内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加药记录 、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煤场渣场等物料堆场苫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企业189家次 ,棚户区32个 ,街边商户38家 ,清理露天烧烤12处 ,查处烟花爆竹燃放14起 ,发现1家企业灰渣未封盖 ,已对其进行督促整改,企业已立行立改 。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全市10个县(市)、区执法大队出动28名执法人员 ,对全市27家涉气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三堆 是否覆盖、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 ,均未发现异常。
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测 ,我省部分地区污染天气仍将持续 。8日,哈尔滨、绥化 、牡丹江、鸡西地区空气质量以轻度—中度污染为主,局地短时可能出现重度污染 。9日至10日 ,哈尔滨 、绥化地区空气质量以良—轻度污染为主。11日,哈尔滨、大庆 、绥化地区空气质量以良—轻度污染为主 。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表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严格落实省领导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批示要求,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紧盯列入污染减排清单企业减排措施落实工作 ,严防死守,坚决督促企业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紧盯散煤污染 ,重点关注城中村、城乡接合部 、棚户区散煤使用情况 ,抓紧推进《黑龙江省散煤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实施散煤源头减量 、散煤清洁替代 、供应能力提升、基础设施保障“四项工程”,推动污染源头治理。(吴玉玺)
“舌尖上的罂粟壳”为何屡禁不绝 ?******
火锅 、羊肉汤、卤制品成添加罂粟壳重灾区
“舌尖上 的罂粟壳”为何屡禁不绝 ?
在火锅汤料 、卤味熟食中添加罂粟壳 ,几乎已成为不少餐饮从业者为吸引顾客铤而走险 的公开秘密 。
2月1日 ,四川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典型案例 ,米易县一家羊肉汤锅店主余某在羊肉汤里掺罂粟壳 ,将煮出来的羊肉卖给顾客食用 。最终,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
记者梳理100余起案例发现 ,火锅、羊肉汤、卤制品等都是添加罂粟壳 的重灾区。多数被告人供述称 ,加罂粟壳在食品中 是为了“提味增鲜”“吸引顾客” 。值得注意 的 是,大多数被告人系初犯,犯罪情节较轻,适用缓刑多。有专家曾发文指出,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犯罪之所以泛滥,关键在于违法成本过低。
案例 :
为了吸引更多顾客
羊肉汤锅加罂粟壳
40多岁的余某家住四川省米易县,他与妻子在当地经营一家羊肉汤锅店,主要售卖羊肉汤锅和羊肉米线等。2021年9月中旬,余某感觉身体不适 ,刚好店门口来了一位卖中草药的老人 ,他便叫老人配了两副中药。配完药后,老人告诉余某 ,在羊肉汤中加入罂粟壳,能够让羊肉汤和羊肉味道更加鲜美。
为了吸引更多顾客,他便花了30元钱 ,在老人那里购买了3颗罂粟壳 。2021年9月21日晚 ,余某在准备煮羊肉的香料包时 ,把3颗罂粟壳搓碎后添加在料包里 。次日早上,他把添加了罂粟壳 的料包放在锅里和羊肉一起煮 ,然后给顾客食用 。
后执法人员将余某售卖 的羊肉汤查获并送检 ,检验出含吗啡143毫克/公斤,检测结论不合格 。余某如实供述其在羊肉汤中添加罂粟壳的犯罪事实。
探因 :
为何屡禁不止?
利益驱使 、违法成本较低
据悉,罂粟壳属于国家公布 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品物质和易滥用 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 的物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毒 、有害的物质 。
不容忽视 的 是,罂粟壳食用后或对人体产生危害 。此前 ,有执法人员向记者介绍 ,罂粟壳 是毒品原植物,里面含有可待因、吗啡等物质 ,如果长期食用的话,会造成人注意力和记忆力功能衰退,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 、消化系统造成损害 ,出现内分泌失调,甚至导致呼吸停止而死亡。
2021年5月,四川攀枝花市西区,一家羊肉米线店为了招徕顾客,连续两天将家中存放的罂粟壳粉,添加在羊肉汤内供消费者食用 ,有群众吃了米线之后尿液检测呈现阳性。
违法添加罂粟壳为何屡禁不止 ?归根结底是利益的驱使。记者梳理相关判例发现,多数犯罪嫌疑人 的供述称,加罂粟壳在食品中 是为了使其味道更好。他们之所以铤而走险添加罂粟壳, 是因为听闻:“在食品中加入罂粟壳能增加食品的鲜味,甚至让人上瘾 ,增加回头客 。”
2018年,《人民检察》发表的《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犯罪问题实证分析——以40起案件数据为样本》指出 ,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犯罪之所以泛滥,关键在于违法成本过低。司法实践中,由于“罂粟壳”案件缓刑适用率偏高 ,再加上判处 的有期徒刑刑期有限 ,大大降低了行为人 的惩罚成本 。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文图 :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