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梁迎修 :网络空间不 是“法外之地”******
【乌镇声音】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梁迎修:
网络空间不 是“法外之地” 。以网络安全法为核心 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的形成,表明网络法治 的“四梁八柱”基本确立 ,为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推动网络空间综合治理 ,培育向上 、向善 的网络文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
(光明日报记者卢璐、王禹欣 、王美莹采访整理)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10日 09版)
田立坤代表 :护航数字经济发展 推进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
【奋进向未来——知识分子代表委员筑梦新篇】
近年来 ,伴随数字经济迅速发展 ,类似电商平台“二选一”“网络虚假刷量”、屏蔽浏览器广告 、“大数据杀熟” 、网络售假等侵害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的行为时有发生,数字经济领域的偷税漏税 、软色情营销等问题也愈发凸显。“推进符合数字经济发展的立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提议相关部门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 ,为数字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凯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田立坤说。
田立坤介绍 ,我国数字经济相关的法律规范日益完善,涉及行政法、民法、知识产权法等多个领域 ,涵盖网络安全 、知识产权 、市场竞争 、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方面议题。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 ,为《数字经济促进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
此外,浙江 、广东、江苏 、河南 、河北等地已先后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化 、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数字技术创新 、保障和监督等形成法律条文 ,为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提供了良好的立法基础。
田立坤建议 ,以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 、数字技术创新、保障和监督等为核心,整合各领域 、各地域、各层级的数字经济治理规则,完善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职责,为数字经济提供统一、周全 的保障和支持,建立综合治理体系 、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加快《数字经济促进法》立法 。
其中 ,要以信息技术为支撑 、以信息网络为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感知 、传输 、存储、计算及融合应用等基础性信息服务 的公共设施体系 ,主要包括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 、新技术基础设施 、融合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
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要高度重视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深化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有序共享 ,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支持社会化数据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市场力量挖掘商业数据价值 ,推动数据价值产品化、服务化 ,大力发展专业化 、个性化数据服务 ;支持数据资源开发市场化发展,创新数据交易模式 ,拓宽数据交易渠道,促进数据高效流通 。
做好数字产业化。重点推动集成电路、高端软件、数字安防、网络通信、智能计算 、新型显示、新型元器件及材料 、网络安全等产业发展,促进云计算 、大数据 、物联网 、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各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区块链、量子信息、柔性电子、虚拟现实等产业发展 。
做好产业数字化 。推动大中小型企业数字化转型 。重点支持农业 、制造业 、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并重点支持智慧农业和水利 、工业 、商务贸易、智慧物流、金融、能源等行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提升工程 ,探索平台企业与产业园区联合运营模式 。
加强治理数字化 。推动数字技术与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加快实现“一网通办”。推动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推动城市数据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 ,因地制宜构建数字孪生城市,鼓励加快城市智能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政葳 梁爽)
(文图 :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