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生态环境部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确保功能不降面积不减性质不改
本报讯 记者张维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制度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规范生态环境部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最终目的 是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 、持续性,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据介绍 ,生态环境部主要从谁来监督 、监督什么 、怎么监督 、监督结果怎么应用四个方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督主体 ;明确生态保护红线 的具体监督事项,对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相关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生态保护红线内人为活动对生态环境 的影响等进行监督 ;明确具体的监督手段和措施,主要是通过对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方案 的生态环境影响提出审核意见 ,依托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和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等;通过信息公开、纳入生态环境领域相关考核 、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依法依纪依规移送查处问责等多种方式,形成监督闭环 ,强化监督结果应用 。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