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长杨建青洗漱完后涂抹防晒霜,其身边 是一个氧气瓶,日常吸氧 是在海拔4800多米地区生活 的日常 。 马生明 摄
“高原紫外线强、风沙大,一天不涂防晒霜,脸上的皮就会脱落。”杨建青洗漱后,回到宿舍厚厚涂抹了三层防晒霜,同时唤醒还在熟睡的工友们。
几位“天路医生”坚守在缺氧 的高原,吃饭、睡觉 、行走所消耗的精力常人难以想象 ,他们通过勤监测 、勤巡视、勤分析 的“三勤”进行设备养护工作 ,护航青藏铁路春运 。
9时许 ,第一缕阳光照射在扎加藏布信号工区院内 。今年24岁 的莫文跟着工长杨建青在工区信号设备集中监测室,查看分析三个站室内外信号设备的基本运行状态 。随之,二人穿着厚厚的棉服 ,迎着朝阳前往扎加藏布站开展室外设备巡视作业,通过瞭望线路上的信号设备 ,查看信号机械室道岔缺口等关键设备数据变化 ,确保春运期间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冬季西藏那曲寒风凛冽,工长杨建青(右)加固道岔安装螺丝 。 马生明 摄10时20分,巡视完信号设备后 ,二人返回工区吃饭 。如今,这处超高海拔地区工区已修葺一新 ,职工活动室 、学习室、宿舍区、小食堂等配套设施齐全 。性格内向 的莫文 是工区里离家最远、年龄最小 的职工 ,平日里 ,大家都对他照顾有加 。
扎加藏布信号工区所在 的羌塘草原人迹罕至,只有常年 的狂风。“大家吃过饭后都回宿舍再吸一会氧气 ,然后准备今天的‘天窗’作业。”杨建青说,出工前吸氧、睡觉吸氧 、看书吸氧……这样的场景,是扎加藏布信号工区的日常。
吸完氧后 ,杨建青带领4名作业人员快速将机料具装上车,先沿着青藏铁路驱车近二十分钟,而后跨穿过铁路涵洞,沿着一段坑坑洼洼的土路向作业地点挺进,一个小时后才抵达雪查玛站 。
15时10分,在设置好防护作业后 ,“天窗”作业命令下达,职工们有序进入防护网,按照分工分别展开作业。杨建青跪在2号道岔旁,俯下身子 ,仔细查看道岔尖轨 是否存在翘头等情况,并在随身携带 的本子上详细记录发现 的问题。
1月28日 ,防护员马雷福在作业现场做防护记录。 马生明 摄“今天还算暖和,风不大 ,平日里检修设备,大风吹得眼睛睁不开,鼻涕也擦不完,冻得直哆嗦 。”杨建青边检查边说 。因为长期在高海拔地区 ,他面色黝黑,脸上都是被紫外线灼伤 的痕迹。
在信号机旁,现场防护员马雷福正通过对讲机和室内驻站联络员肖本强通话 ,并在本子上详细记录 。
图为傍晚作业结束返回工区的便道。 马生明 摄17时30分 ,“天路医生”们经过检修养护 ,顺利完成了当天 的“天窗”工作 。据悉,春运期间该工区安全工作标准分毫不减,每周一课、每月一会的学习如常进行。(完)
见到警车突然减速,重庆万州民警在私家车后备厢内发现大问题 !******url:https://m.gmw.cn/2023-01/05/content_1303245342.htm,id:1303245342 果子狸、猪獾 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法律禁止销售和食用 可有些人偏偏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 对其实施非法猎捕并售卖 而其最终也因触犯法律而悔不当初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 ,发现一辆私家车 的驾驶员见到民警时,神色慌乱 、极不自然 。 “见到我们后 ,他迅速减缓车速 ,与我们对视时 ,眼神躲闪回避 ,我们的第一直觉就 是其车内很可能有‘问题’。”于是 ,民警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 。 果然,车门打开后 ,民警很快便从车内后备厢查获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 的死体(均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经现场清点,共有2只果子狸、被切割的猪獾肉若干。 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死体的来源时 ,他起初闪烁其词,不愿正面回答问题,在民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后 ,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交代车内的“野味” 是从其父刘某华及其邻居梁某友 、王某祥处获得 ,自己只是准备代为售卖 。 得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云阳县故陵镇展开走访调查,了解到当事人刘某华、梁某友、王某祥三人确实存在非法狩猎行为,并从几人家中查获大量已被分割 的果子狸 、猪獾等野生动物死体和多个兽捕夹 ,并对其依法予以收缴。 经现场讯问 ,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猎区 、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三人供述 ,他们曾多次通过在居住地附近放置捕兽夹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活动 ,对于捕获的多只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主要满足自己享用 ,剩余部分则委托刘某售卖,换取一些钱财 。因涉嫌非法狩猎罪,民警将三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讯问 。 目前 ,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 【危害珍贵 、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 、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 、濒危野生动物的 ,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 的珍贵 、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 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 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 、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 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 、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 ,以食用为目 的非法猎捕 、收购 、运输 、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 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 的陆生野生动物 ,情节严重 的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禁猎期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的繁殖 ,不利于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同时,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 ,甚至引发重大疫情。所以 ,为了您及家人 的健康 ,请拒捕食野生动物 。 在此,蜀黍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与警方密切配合,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 ,请立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非法捕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稿件来源 :万州公安 (文图 :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 :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