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有了新规定******
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 为全面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日发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 的基本原则、内容标准、方式程序 、结果运用等作出了新规定 。
考核规定明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方式主要是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平时考核、专项考核 。年度考核 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年度内表现的总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 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20% 。
考核规定提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 ,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 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 、能 、勤 、绩、廉 ,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 。要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 、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岗位 、职务 、职员等级 、工资和评定职称 、奖励,以及变更 、续订 、解除、终止聘用(任)合同 的依据。
考核规定坚持分级分类考核 ,要求从单位实际出发 ,突出精准化和差异化,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类型 、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特点和具体要求 。
据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 ,原人事部印发 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已实施20多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新精神新要求 ,化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面临的新问题、衔接新政策 ,故制定这一考核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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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 :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