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 ,应及时与员工沟通 ,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 。”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 ,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 ,防范法律风险 。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 ,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目前 ,该案判决已生效 。
据悉,2020年5月12日 ,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 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 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 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 ,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 ,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 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 。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 ,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 ,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 的工资 ,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 、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 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 ,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 ,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 ,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充分,定罪准确 ,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 的劳动报酬 ,数额较大 ,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造成严重后果 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 的法定义务 。
严防严治积分兑换的运营商“李鬼”******
李英锋
“差点就‘入坑’了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消费者李女士告诉记者,1月2日 ,她收到一条积分即将到期的短信,告诉她需尽快打开链接兑换商品,否则积分就会在1月3日清零。她以为 是移动手机号的积分,想着以前也兑换过话费 ,就打开链接看看 。但在选完商品、填好地址之后,准备付差价之前 ,李女士觉得有必要跟10086客服核实一下商品 的原价,一核实才知道该活动并非官方活动。(1月10日《工人日报》)
表面上看 是用积分兑换福利 ,实则 是坑骗消费者 的陷阱。一些经营者冒充品牌客服 、模仿三大运营商服务号码向消费者发送短信,用手机话费积分限期兑换、过期清零的“忽悠术”来给消费者制造积分兑换的紧迫感 ,诱导消费者进入所谓的积分商城 ,并用大比例 的“打折优惠”来进一步激发消费者 的积分“兑换欲” 。然而 ,消费者在这样 的山寨积分兑换活动中得到的很可能是虚假打折商品、质次价高商品 、假冒伪劣商品 、库存积压商品,不仅得不到实惠 ,还可能会被经营者“薅羊毛”“割韭菜”,既失分,又失财。
还有一点令人担忧——有 的经营者通过山寨积分兑换模式骗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继而通过出售 、泄露 、广告营销、不法使用等方式进一步侵犯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 、安宁权等权益 。更值得注意的 是 ,这些信息还可能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电信诈骗的目标。
诱导消费者进行积分兑换 的运营商“李鬼”,踩踏了法律底线和诚信底线,涉嫌虚假夸大宣传 、价格欺诈 、销售假劣商品、仿冒混淆销售。引人误认为 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等违法行为 ,扰乱了市场秩序 ,妨碍了公平竞争 ,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抹黑了被仿冒 、被模仿的电信运营商的名誉 、形象 ,侵犯了相关运营商的合法权益 。
对于此类积分兑换“李鬼” ,一定要严防严治 。电信服务经营者要通过“大数据+人工” 的方式加强对积分兑换类短信、号段 的监测核实,一旦发现冒充移动、联通等运营商发送积分兑换短信或涉诈异常信息 的行为 ,及时采取屏蔽、拦截 、断链等措施,实时动态封堵,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启动全链条深层治理。
主流运营商应联合网络平台对各类积分兑换商城进行排查,对官方兑换商城进行标记,对仿冒的兑换商城进行揭露 ,向消费者发布警示信息。市场监管等部门还有必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仿冒兑换商城 的治理 ,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仿冒、售假等违法行为 ,该处罚处罚 ,该责改责改,该曝光曝光,该拉“黑”拉“黑”,让违法经营者付出应有 的法律代价 ,充分释放法律 的惩戒 、震慑、警示 、教育 、拒止功能。
此外 ,消费者也应在收到积分兑换类短信时擦亮眼睛,多长个心眼 ,多一分理性和谨慎,少一分轻信盲从,通过官方渠道积极对比、核实有关信息 ,规避侵权陷阱 。
只有各方责任主体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从严防治,让积分兑换“李鬼”成为人人喊打 的过街老鼠 ,积分兑换“李鬼”才会寸步难行,才会失去其生存的土壤 。
漫画/陈彬
(文图 :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