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 ,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 。随后 ,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 ,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 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 ,48小时内退还押金 。
2月1日 ,有媒体报道称 ,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 的人 ,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 。有不少网友评论称 ,按照诚信原则 ,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 ,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 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 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 ,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 ,2020年12月 ,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 ,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 ,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 ,取消了用户 的订单。
2021年1月 ,某知名珠宝商 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 ,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 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 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 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 是商家有意为之 。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 。如果商家 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 ,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 ,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 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 是为引流有意为之 ,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 ,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 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
程科分析称 ,如果是要约 ,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 ;如果是要约邀请 ,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 ,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 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 ,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 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 ,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 ,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 ,如果存在特别条款 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 ,“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 、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 ,作为商家而言 ,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 ,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 。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 ,虽然商家在售价上 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 ,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 ,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 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 ,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 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 ,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
对此 ,程科认为 ,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 ,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 ,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 ,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 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 ,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 ,否则将构成违约 。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 。与此同时 ,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 ,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 。”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 ,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 ,由前述所知 ,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 ,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 。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 ,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 ,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 。”饶伟建议 。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 ,应该秉持对消费者 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 、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 ,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 的信仰之心 ,胸怀对风险 的敬畏之心 ,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 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 的体验 ,所以商家还 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 的企业 ,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 的认可。”刘俊海说。
(新春走基层)火车“游”过渤海湾:直击亚洲最长铁路轮渡上 的春运******
中新网烟台1月19日电 题 :火车“游”过渤海湾 :直击亚洲最长铁路轮渡上 的春运
作者 王娇妮 戴少毅
兔年春节临近,满载着粮食、煤炭 、生活用品、节日物资的火车每天“游”行于渤海湾南北两岸 ,成为中国春运一道独特的海上风景。
大连至烟台铁路轮渡项目纵贯渤海海峡 , 是亚洲最长的铁路轮渡,开辟了东北至山东及东部沿海地区的最短路径 ,比绕行山海关缩短1600多公里。
满载货物的火车通过轮渡跨越渤海湾 。 戴少毅 摄19日12时 ,中铁1号轮停靠烟台北站 ,50节满载粮食的火车和35辆装满各种货物 的汽车从轮渡开下。当日14时20分,装满煤炭 、年货的火车和汽车,又将搭乘同一条轮渡继续跨越渤海湾,向大连旅顺港驶去。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春运期间通过轮渡过海 的火车有“啤酒车”“鲜花车”“树苗车”“水果车”等等 ,轮渡俨然成了个巨型“超市”,每天约有1.5万吨货物从这里跨过渤海湾,五花八门 的货物反映出民众生活 的多样化。
在发往东北的年货中 ,山东的啤酒颇受欢迎 。一列列“啤酒火车”从青岛发出 ,通过蓝烟线抵达烟台北站码头,并在这里等候上船。新鲜 的山东啤酒通过海铁联运 ,走上东北民众 的节日餐桌 ,最快48小时可到达黑龙江齐齐哈尔。
巨大 的轮渡下层可装火车,中间可装汽车 ,上面则用来乘载旅客 。客舱设有不同等级舱位,并配备电影院 、超市、快餐厅、观景厅、卫星电视等设施 。
机舱工作人员在工作。 戴少毅 摄常年从事海鲜运输生意 的王海波将满载海货 的汽车开上轮渡,准备在大连旅顺港下船后 ,直接开到沈阳销售。“轮渡线路用时短 、费用低 ,一年光运输费就能节省六七万元 。”王海波称。
铁路轮渡不仅实现了物畅其流,近年来通过不断完善船内设施等方式,同时实现“人享其行”,让旅客舒适地往返于故乡与他乡之间。
65岁 的乘客李仁义告诉记者 ,如今回东北过年 是轻松的旅行,坐轮渡便捷又舒适 。而过去,他曾经历过排队二十多个小时买船票 、男女老少一同挤在船舱里的春运场景。
在旅客中,还有不少人选择自驾小汽车乘船跨越渤海湾,他们有的回乡过年,有的携家人旅行 。通过网络系统 ,旅客输入汽车车牌号等信息后,即可实现人与车便捷购票。
如此庞大 的渡船是如何运行的 ?工作人员称,船上共有四台发动机组 ,承担着万吨巨轮的航行动力 。机舱工作人员 是渡船的“心脏”医生 ,一旦发现渡船“心血管有小毛病”必须随时诊断、治疗 。
徐学强就是一名“诊治医师”,他负责对渡船故障做出判断 ,对症下药 。“最好的诊治 , 是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徐学强称,航运安全差一分就 是灾难,必须第一时间解决问题,保障安全 。
距离兔年春节还有两天 ,渡船上的年味越来越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渡船是渤海湾上唯一春节不停歇的渡船 ,“大年三十不停航”已成为惯例。船员家属可以上船团聚,一同挂彩灯、包饺子,与旅客们一起过节 。
据悉 ,渤海湾烟台至大连航线年均运送旅客250余万人次,车辆100余万台次 ,货物3000余万吨 。今年春运期间,有20艘客滚船上线营运 ,最高峰日发送旅客超3万人次 。(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 :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