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代表风采|新时代“追风者”武钢:让中国风机走向世界******
中新网乌鲁木齐10月11日电 题:新时代“追风者”武钢 :让中国风机走向世界
作者 苟继鹏
“在达坂城安装成百上千台风机 、制造出中国人自己的风机、让中国风机走向世界。”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党委书记、董事长、总工程师武钢近日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说 ,这曾 是他的“三个梦想” 。
武钢说 ,实现这“三个梦想” 的过程 ,正是中国风电行业从最初步履蹒跚到如今自主自强的一个缩影,亦是中国风行业电创新驱动 、高速发展,在装机规模 、环境适应 、装备经济性和可靠性、产业整体竞争力迈上新台阶 的生动演绎 。
昔日以大风闻名的新疆乌鲁木齐达坂城 , 是武钢的逐梦之地 ,也 是中国风电行业 的摇篮 。35年前 ,武钢选择做一名“追风者”,他接任了达坂城风电场场长。彼时 的中国风电行业方兴未艾 ,而达坂城是这个行业 的一块“试验田” 。
武钢回忆道 ,在创业初期 ,中国大部分风机都还依靠进口,价格高、故障率高、维修成本高。这种受制于人 的现状令他暗下决心,一定要造出中国人自己 的风机。功夫不负有心人 ,他们研制 的首台风机国产化率为33% ,至第10台机组投产时,国产化率达已到96% 。
但武钢并不满足于此 。2005年 ,他带领金风科技研制的1.2MW直驱永磁风力发电机在新疆达坂城风力发电厂试运行 。这 是中国第一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兆瓦级风机 ,由此 ,中国风机制造技术“更上一层楼” ,可与国际领先技术同台竞技 。如今,金风科技加快智能风机系列产品技术变革 ,机组采用直驱永磁与中速永磁“双轮驱动”技术路线,产品在智慧感知 、智慧诊断、智慧协同方面实现智能化全面升级。
武钢展示金风科技制造的风机模型 。 受访者供图如今 ,迎风转动的“大风车”成为达坂城新 的代名词,达坂城风区已 是中国风电行业 的“样板间”,一如武钢所想 的那样,成百上千 的国产风机将源源不断 的劲风转化为绿电照亮千家万户 。“从进口到自主创新实现国产化 ,我国风电产业已经自主崛起 ,最初的那张白纸已 是一幅璀璨壮丽 的画卷,能源的饭碗已经逐步被我们端牢在自己手里 。”武钢说。
武钢还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风电产业取得骄人成就,在全世界新能源装备格局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已形成了一个涵盖风电开发建设 、设备制造、技术研发 、检测认证 、配套服务的完整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链 。同时,中国风电还积极“走出去” ,为全球能源转型作出了贡献 。
多年来,金风科技立足新疆,走向全国乃至世界。今年9月,金风科技成功签约乌兹别克斯坦Zarafshan500MW风电项目,实现了其在乌兹别克斯坦市场的重大突破。据介绍,此项目 是金风科技在乌兹别克斯坦乃至中亚最大单体项目,建成后将明显改善当地 的电力结构 ,满足50万户乌兹别克斯坦家庭的电力需求 ,每年将减少11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
武钢表示 ,新疆周边 的国家风能资源的储备也非常丰厚,可以把新疆的装备制造业和周边国家的能源转型有机结合,通过能源纽带来促进新疆经济发展,未来 的前景广阔。
据统计,截至目前 ,金风科技制造的风机在全球累计装机超4.5万台 ,容量超过89GW ,其业务遍布全球38个国家地区和中国国内30个省区市。并连续11年保持中国风电装备行业市场占有率第一,连续7年位列全球风电装备行业市场前三甲,在中国风机出口市场份额中占比60%。(完)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 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 。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 、性质 ,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 ,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 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 ,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 、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 ,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 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 、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 ,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 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 、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 ,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 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 、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 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 、目的和用途 ,不属于法律规定 的合理处理 ,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 ,情节严重的 ,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 、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 、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 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 :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 :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