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护好阳气,让孩子不会“阳” !******
文/羊城晚报记者 陈辉 通讯员 刘灵娟 刘庆钧
因免疫系统尚未成熟,儿童 是新冠病毒的易感人群 。如何为儿童做好预防?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董秀兰副主任中医师建议,除了要给儿童佩戴合适 的口罩 、注意手部卫生、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密集人群的接触外,中医认为,“正气存内,邪不可干” ,因此顾护好儿童的阳气对预防新冠也至关重要 。
【尽量太阳出来后再起床】 秋冬之时,阳气敛藏,应该“早卧晚起 ,必待日光” ,晚上10点前睡觉 ,早上尽量待太阳出来后再起床 ,并让小孩睡好“子午觉” 。
【多晒太阳】 冬天以上午10点左右 的太阳最佳,每天可晒1小时左右。传统理论认为 ,晒太阳可以激发人体阳气 ,国医大师邓铁涛教授亦推崇多晒太阳,以“采阳补肾”,提高机体免疫力。
【动则生阳】 适当 的运动 ,尤其 是在阳光下 的户外运动 ,例如骑自行车 、滑板 、打羽毛球 、慢跑等都可以,建议每天有1~2小时 的户外运动,户外运动前后注意增减衣物 ,及时擦汗 ,以免受凉。
【注意保暖】 “形寒饮冷则伤肺” ,注意保暖 ,穿衣以双手温暖 ,后背不会出汗为度 。另外,冬天室内注意穿袜子,足部保暖,避免寒从足生 。儿童过食寒凉冰冷食物,既伤肺也伤胃,损伤阳气 ,容易导致咳嗽、哮喘发作,腹痛、呕吐等 ,所以儿童在冬季尽量少吃或不吃寒性冰冷食物。
【中医沐足】 中药沐足可以温经散寒 ,健脾除湿 ,引火归元 ,不仅可以提升小孩的免疫力,还可以让孩子更好入睡,睡得踏实。艾叶30克 ,藿香30克 ,苍术30克,蒲公英20克 ,煮水滤去药渣 ,待水温降至45度左右,睡前给孩子泡脚 ,时间为10~15分钟 。
【艾灸】 艾灸不仅能对局部肌肤产生温热效应 ,而且能提高细胞免疫功能 ,对体液免疫有双向调节作用 。对于气虚阳虚患儿 ,可艾灸足三里穴、大椎穴 、肺俞穴、神阙穴、关元穴等,每日10-15分钟,以局部微微潮红为度 。(但虚火上扰体质及食积内热体质不建议艾灸 。)
【推拿】 儿童在做好居家防护时,家长可对其进行推拿,可健脾益肺,扶助正气 ,增强个人免疫力。主要推拿手法有开天门 、推坎宫、揉太阳,揉耳后高骨(各1分钟),补脾经 、推肺经 、按揉膻中 、大椎 、足三里(各2分钟) ,捏脊(6遍)。每日一次。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 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 。“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 ,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 ?招聘广告上 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 ,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 ,小心入坑 。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 、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 ,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 ,并虚假承诺高薪 ,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 ,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 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 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 。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 ,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 ,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 的培训 ,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 ,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 ,应第一时间报警 ,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 ,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 ,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 、服装费 、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 。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 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 ,数额巨大 ,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不得扣押劳动者 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 ,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实践中 ,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 的钱款或财物 ,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 ,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 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 。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 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 ,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 ,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 、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 。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 ,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 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 ,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 的真实性不认可 ,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 的签字 ,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 的约定 。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 ,并有杨某 的签字手印 。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 。用人单位 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 是一种要约邀请 ,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 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的意思表示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 、基金募集说明书 、商业广告和宣传 、寄送 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 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 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 的事项 ,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 ,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
周倩
(文图 :赵筱尘 巫邓炎)